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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出身寒微,鬱鬱不得志;後從荀卿游,盡得其所長。遂至秦,因受呂不韋激賞,得近秦王,獻併呑六國之策,擧客卿,拜廷尉,卒成統一大業。再拜承相,廢封建,置郡縣,建立中央集權制,簡化文字,統一度量衡,改革幣制,廣修馳道,築長城,功業之盛,得未曾有。惟爲壓制非議,竟焚詩書,坑儒生,是其大錯。始皇死,二世立,趙高用事,被誣,腰斬而死。
郡縣制度的起源與沿革史記、秦本紀、云:「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漢書、地理志,記:「隴西有上邽縣,又冀縣,屬天水郡。京兆有鄭縣、杜縣。」時尙在春秋時代,此爲設縣之始。楚惠王十年,楚滅陳而縣之。史證,郡縣之興,肇始於周;有計劃的全盤改封建爲郡縣,是戰國、秦孝公,用商鞅變法時事。史記、會注考證、記:其實郡縣非始於秦始皇,而始於商鞅。李斯曾云:「今海內統一,皆爲郡縣,易制諸侯不便。」當時之縣,皆爲開拓新土,或滅人之國後所改置。蓋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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