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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文縟節的婚禮舊日封建婚姻制度,有一套繁瑣的禮法,即所謂六禮,程序是:第一禮「納采」,男方請媒人向女方提親,女方同意議親後,男方備禮請人前往求婚。第二禮「問名」,托媒人詢問議婚對象的名字和年庚八字,以便算命。第三禮「納吉」,俗稱「做文定」或「住年庚」,男方卜問八字相合後,與女方商討聘金、嫁妝等事,雙方決定婚約。第四禮「納徵」,俗稱「過大禮」或「行茶」。男方將聘金、禮物致送女方。第五禮「請期」,俗稱「送日子」,男方卜占吉日,將婚期告知女方。第六禮「親迎」,...
梅縣人結婚,按古禮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婚、六套手續,稱六禮。當男子有意向女子求婚時,便由家長找一位適當的人做媒,攜帶糕餅兩包,綵帶一束,前往女家說親,古禮稱爲『納采』。如果女方答應,便請其家長出具庚書,約定日期相親,古禮稱爲『問名』。但是,由於梅縣的男子不少人須外出謀生,回來後如果有意成家立業,往往便成爲女方爭取的對象。因此,說親有時是由女方先行示意,甚或直接由女方出具庚書託媒人送給男家約期相親,所謂納采已經有名無實了。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乃人生終身大事。且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更何況不孝有三,無後爲大,傳宗接代,根深蒂固的思想深烙在中國人腦海之中。門當户對,雖是昔日婚嫁所講求,但當特吾梅社會中仍流行著許多變通之道,兹以印象所及,分而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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