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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同鄕向上奋发,并加强爱鄕情緖特定本办法。第二条:本会同鄕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本会予以表扬:一、在学品学兼优,获得学校或敎育机关团体特殊奖励者。二、参加政府所举办之大规模考试,成绩优良者。三、参加国内外运动或才艺竞赛获胜者。四、具有著作或发明,经有关机关或社团奖励者。五、创业或经营事业具有成就,足为同鄕表率者。六、服务公私机构学校及企业,成绩特优,获得奖励者。七、孝顺父母、友爱昆季、热心公益,有特殊事绩表现,足资楷式者。第三条:表扬同鄕
本會會員曹義傑鄕長從事營造業有年,張志良鄕長爲經營油漆裝璜工程之先進,兩鄕長待人誠懇,熱心公益。最近本會會所圍牆大門年久失修,尤其室內牆壁門窗,自建所以來從未油漆粉刷,兩君獲悉上情後,卽自動派工攜帶材料,分別予以修竣,使本會會所煥然一新,同鄕對於此項義舉,咸表欽佩。
第一条:台北市福建省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响应团结自强,表扬模范同鄕,以鼓励其继续奋进,为爱国爱鄕创造更辉煌成就,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不拘年龄、性别及学经历、凡当年度(自元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具备左列资格之一者,均列为推荐对象:一、曾当选为好人好事代表及模范父亲、母亲、劳工、敎师、战斗英雄等,以及曾经各级政府或社会团体表扬有案者。二、从事工商企业有特殊成就,而绩效显著,直接间接贡献国家社会经主管机构表扬有案者。三、硏究学术,有专门著作,经有关
年迈八十八岁的萍乡巿上栗县籍台胞邓晴文老先生,心怀着:「海峡两岸和平统合繁荣昌盛」的心情,已连续赠发桑梓邓氏宗祠优秀学生奖学金一十四年。今年他发现上栗县「仁泰教育促进会」成立,仅两年来,助学基金就达到了两仟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四百余名,十分钦佩,欣喜若狂。不仅立即将此优良事蹟刊登于:台北巿江西同乡会主办的《江西文献》季刊,表扬上栗县「仁泰教育促进会」扶贫助学成绩辉煌,而且来信,题诗撰联,寄请萍乡巿立第三中学已退休的吴直峯老师,代其赠给上栗「仁泰教育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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