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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索的关键词:荣民遗产共返回2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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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武进县籍单身亡故荣民留有遗产查明有十七人

    来源期刊:《武進鄉訊》 第308期  出版时间:1994-06-10
    关键字: 单身 亡故 荣民 遗产 退役

    根据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资料,我武进籍亡故荣民留有遗产金额在一万元以上者,有十七人,名单如下:王顺大 江苏武进 民⒓⒌⒑生王凤金 江苏武进 民⒗⒓⒑生朱友龙 江苏武进 民⒚⒒⒛生吴秀龙 江苏武进 民⒌⒒⒙生汪荣鑫 江苏武进 民⒉⒈⒉生周斌 江苏武进 民⒍⒊⒉生高建华 江苏武进 民⒏⒈⒊生高龙敏 江苏武进 民⒒⒋⒚生张双喜 江苏武进 民⒔⒌⒌生陈根泉 江苏武进 民⒔⒍⒕生陶寿昌 江苏武进 民⒈⒍22.生杨如松 江苏武进 民⒈⒏⒍生万福生 江苏

  • 文章(征信服务)周力生代书愿为乡亲服务办理亡故荣民遗产继承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83期  作者:本社 出版时间:1994-07-03
    关键字: 周力生 河南同乡会 公证书 住址 荣民 遗产

    依据本(83)年四月四日荣光周刊报导:辅导会代管之单身亡故荣民遗产,累计有二万二千七百余件之多,总计新台币二十三亿九千余万元,金饰品计重十四万二千三百余公克,均依规定妥存国库,随时接受其亲属依法申请继承。阅其已公布名单中,有我河南同乡七百余人,依大陆人民继承台胞遗产规定:㈠继承期间为两年内。㈡继承金额限定新台币二百万元正。继承应具备之文件为:㈠大陆家属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㈡委托代办公证书。由台湾委托人送海基会验证。申请除全户户籍誊本。并具状向地方法院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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