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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可向拟定居地的统战部提出申请: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需要提供在台户籍誊本和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在台居住地警方提供的切结书一份。二、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及其配偶),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得保证赡养。三、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台胞在提出申请前,一定要考虑再三。由于两岸相隔几十年,在生活环境、方式、情趣、观念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日后难免会有矛盾产生。一旦定居,在目前的状况下再要返回去,就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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