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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在歐洲,當事人多半自殺;如果發生在美國,當事人俯首認罪;如果發生在日韓,當事人早進黑牢。但在台灣,只見玩「捉放遊戲」。
編者按:本文係十多年前光華雜誌—七十二年四月號,記者訪問當時擔任財政部政務次長的陸潤康先生的一篇專訪報導,内容極有價値,尤其對於青年進取精神甚多啓發。後來陸先生又擔任財政部部長等職,特此説明:
不严格,而是执政党完全不照法走。副主计长许璋瑶以台北市捷运举例,认为两百三十亿交通公共工程建设的钱,放在特别预算是前有案例,但台北捷运是在修法之前,和现在情形不同,「修法后怎能不遵守?难道可以前非今是?」民进党要用修法、修宪方式来面对财政结构问题,这是我要抗议的,这是遵不遵守法的问题,不是有前例就可以循往例。
蒋总统经国先生发表民国七十六年元旦祝词,勗勉国人値此国家建设转入一个革新的阶段之际,提升崇法守法观念,增进自信互信共识,发扬团结和谐精神,强化积极奋发作为,以新的认识,新的作法,开展新的形势。总统祝词全文如下:亲爱的父老兄弟姐妹们:中华民国建国七十多年来,我们一贯笃信笃行三民主义,在内外形势变幻冲击中,始终秉持在艰弥厉的民族精神,高举正义的旗帜,奋勇前进。我们一直以开诚布公的胸襟,至大至正的心怀,自强不息,求新求进。无论客观环境如何困难,我们决心对主义
一 守法精神基于道德修养人类社会之进化,必循自然之法则;而社会之存在,尤赖人人遵守行为之规范。民主与法治,原如手之两面,缺一不可。西方文化早从希腊罗马开始,民主与法治思想便相伴而生。我国自三代以至孔孟之世,虽以德政为倡,仍重规矩法度。不过,法的价値在于遵行;倘不能遵行,或不去遵行,不如没有法律。所以孟子早就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与道德亦不是对立的,毋宁构成社会秩序之双轮,或如鸟之两翼。君权时代,大众无知,视法为王法,必须遵守,这也
勤俭美德,力戒奢侈浪费为主旨,今就如何建立知耻守法社会,以维护公共安宁问题,作如下之探讨:二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人们都说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可是又有谁知后期的罗马帝国亡于贵族、富商所造成的怠安逸乐,苟且偸安之上,也不是一天造成的,尽管其末帝坦丁十一世,在康士坦丁堡之变中,单骑冲入敌阵而壮烈身殉。惜已无补颓靡之人心,而起衰振弊矣。我们的大文豪苏东坡在其所写敎战守策一文中,也曾强调说:「天下之民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之谓人之大患也,开元天宝之际,天下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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