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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后重建江西省应遵循下列几项原则:一、以三民主义为一切施政的最高准绳,藉把江西建设为一个民治、民有、民享的三民主义模范省。二、凡具有全国一致性与配合性之建设,应遵循本党政策和中央的统一施政方针,切实贯澈执行。三、对于匪伪一切设施之处理,则依据以次二个原则行之:其一,凡违背三民主义原则及江西大多数人民之利益与愿望者,澈底予以废除,其二,凡未严重违背三民主义之原则,而又不损害江西多数人民之利益者,仍暂予保留,然后逐步予以改进。四、针对江西自然环境,资源槪况
⒉奖励对文化事业有特殊贡献,对学术有所发明及高深造诣的人才。⒊建立广播与电视系统。第四节 社会建设一、恢复家庭组织,重建人伦关系,使人人均可获得自由与温暖之家庭生活。二、普设社会安老育幼院,对老年及幼儿之孤苦无依无以谋生者,均予收容,务期「老有所终,幼有所长」。三、普设技艺及职业介绍所,对无业游民无一技之长者,予以技艺训练,并介绍职业,务期「壮有所用」。四、实施社会安全制度,普遍推行各类保险事业。五、推行新生活运动:江西为新生活运动发源地,光复后应即从新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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