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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冬,大埔县百侯镇在扩宽街道的施工中,挖掘出一块清皇朝乾隆十八年(公元一七五三年)立的《通乡公碑》。该埤长一百一十九厘米,宽四十七厘米,碑文四百四十五字。该碑现收藏于大埔县档案馆。碑文内容详细刻记了当时大埔县百侯乡民为维护市场上的公平交易秩序而公立的斗、秤和集市管理的条文、乡规、民约。它的发现,为我们今天研究清代集市贸易管理提供了极好的历史资料,现将公碑全文影印刊出,以飨读者。反应清代市场管理情况的《通乡公碑》全文:法言云:一闹之市,必立之平,矧
大埔县大麻鎭恭洲村敬里,村中心有一老戏台,每年元宵、中秋,村人聚集于此祈福酬神演大戏。戏台坪旁边是条石板古道,石坎墙上至今仍嵌著一块古碑。古碑下一条小河静静地流淌,似为行人诉说著历史。笔者春游至此,经将古碑文抄录,提供共赏。古碑为花岗巖即麻石板细磨,字为阴刻,清晰可读。石碑高一百公分,宽五十公分。石碑从右至左有《合乡禁碑》四字略大。碑文十四行,每行十至十二字不等,为从右至左竖写。末行署『清乾隆四十七年壬寅中秋合乡立石』十五字。全碑文于下:合乡棑碑公洲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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