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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事务主任,一面办理学校行政,一面教课,至为辛苦,从此对蒋老师更加尊敬。抗战期间,蒋老师在县政府教育科担任督学。三十三年县内军政机构撤驻萧县鹿庄(当时称新围子)时,已任教育科长,以迄胜利还鄕至三十七年底县城弃守为止。规画全县各鄕鎭以「新县制」的规定,保设小学,鄕鎭设高级国民小学。县中设于原来文庙小学的旧址,戴套楼设立分校。教育规模粗具,不幸复员仅两年,局势逆转,全县沦陷。传闻蒋老师曾到江南,以后即不知消息,令人思念。五育并重,学以致用教育的目的,在培养国民
感领悟之一端,亦可为吾师。—又可随时反复熟习所学,温故知新,从已知得欲知,逐次充实所学。并能施展专才抱负理想。真是快乐的事啊!—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以致用—所学的一切,皆能发挥。—旁观者,不分立场,敌友—。长才得展,从各方面,皆有回响反应。—当然正负并存。—这不也是快乐吗!正面之赞,当求更进一步所得。反面之判,检讨缺失改进求精,所以也是快乐的事。但是最怕的是没有「朋」。—(不闻不问,无所评论。)则无从求进改进。也是最尴尬的结果。如果,「有朋」,自
以示感谢!十一、学以致用,享受成果考试及格后,随即至台北市司法官训练所接受一年六个月的严格训练,除在所内作学课与品德之训育外,要到各法院实习审检业务,每位学员幷要写一万字的法学论文,及五千字的一般论文各一篇,期满成绩合格,品德无问题,始分发各地方法院或检察处充后补推检二年,成绩合格,再派代理推检,办理审检业务之裁判书类,均要送上级审查。我在地院担任民刑事审判业务十多年,成绩颇佳,调二审法院办事(实办理高等法院审判业务)然后再派一审法院庭长,一年后升二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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