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科学标准,故主张者原所允许之累进限度,决不能固守。累进税制不能提供原则示知吾人:何者应为不同人士间之相对负担。主张累进只确立歧视制度,且不能提供标准确立歧视的限度。政治家欲增益政府收入提高支出,只须提高累进率,予取予求,甚为便利,滥用之甚,已有足够之事实证明。主张累进者屡谓:累进既得多数之裁可,即符于民主政制之精神。海耶克之观念,决不如是简单。彼谓:民主政制,尙有许多事件,须充分学习,必须使其行动由一般的原则支配,集体行动之不能无原则,亦犹个人行动之不能
著作,时势推移,自然而然发出正确主张,可见海耶克确有先见。作者在此可以补充一句,凡眞正学人及思想家必有先见,必有异见,可怅怼者执政人员之眼光永远落后十年至廿年,关于此点,本人之经验甚多,文献足征,深滋感慨。叁、累进税制的理论探讨一海耶克的税课论与其所得分配论、自由论、平等论有密切联系。关于此点,海耶克不同于流俗。对流行的学说,抨击甚力。现行的财政理论及舆论。几一致认为现存社会财富之不平,可由适当的税课方法予以纠正、海耶克则认为此点,虽万口雷同,实未获得深入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65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