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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宪法的临时条款

    来源期刊:《福建雜誌》 第11期  出版时间:1984-03-01
    关键字: 宪法 临时条款 民主制宪

    宪法为和平时期之产物,亦仅能充分施行于和平时期。但由于我国行宪之初即需动员戡乱,故有临时条款之制定与四次修正,以适应非常变局,一保国家安全,再应宪政需求。因为临时条款系由国民大会依宪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之修宪程序制订,其修改时亦同此程序,故其效力与宪法之效力相等,且因其为宪法之特别法,并能优于宪法相关条文而适用。在以往戡乱、行宪并行三十余年中,在宪法未经修改国家之能由乱变治,社会之能由贫变富,临时条款之适时制订与修正充实,贡献至大。其一,临时条款对总统

  • 文章臺北市寧波同鄉會理事會辦事細則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87期  出版时间:1975-10-01
    关键字: 同乡会 规章 细则 条款

    六十四年四月十七日本会第五届第二次理事会修正第一条 本会为提高员工工作效能起见特订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会设「总务」「调査」「组织」「服务」四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由理事兼任,分别负责督导各组业务。第三条 各组任务如左:一、关于总务组者:甲、文书1图记章戳之典守。2一般文件之收发撰拟印刷缮校及保管。3拟订会议日程。4整理会务纪录。乙、会计1办理大会预算及决算。2逐月经费收支之登记及报销。3各项财产有价证券契约单据及帐册之保管。丙、出纳1现金出纳。2帐目

  • 文章完成时代使命,功成身退宪法临时条款,对稳固国本,有不可抹灭贡献

    来源期刊:《西北雜誌》 第27、28期  作者:楊大乾  出版时间:1991-12-01
    关键字: 宪法临时条款 政治民主化 宪政改革

    动员戡乱时期,宪法临时条款,经由国民大会废止,由宪政当选之中华民国第一届国大代表,政府五院立法之委员、监察委员在本年底,将全部退职,修宪后将选出第二届的立、监委、国大代表,是中华民国宪政改革史上的重大历史任务。临时条款所产生国会,在台湾四十多年来对我国领导中心的巩固,政治的安定,经济的繁荣,有不可抹灭的贡献,使国家得以在稳定中持续发展。台湾在二次世界大战后,民生凋敝,百废待举,政府迁台后又面临中共威胁,唯有先求政治稳定,再求经济发展,才是唯一

  • 文章晩清時期的漢口日租界(下)

    来源期刊:《湖北文献》 第154期  作者:吳明堂  出版时间:2005-01-10
    关键字: 汉口日租界 《汉口日本专管租借条款

    一百五十丈,早已定为汉口铁路发端之地」,且日本在汉人员稀少(时日本人在汉仅四户,十三人),日本索要土地面积过大为由加以拒绝。一八九八年七月,日本驻上海总领事代理小田切万寿之助和馆员船津辰一郎专程到汉口办理划定日租界事宜,十六日,汉黄德道瞿廷韶、汉阳府补用知府钱守恂奉总理衙门之命,与小田切万寿之助签订《汉口日本专管租界条款》。决定汉口日租界从德国租界北首起,沿江下行一〇〇丈,东起江口,西北均抵铁路,即南起六合路(与德国租界地相邻),北抵燮昌小路(今郝梦龄路),东到

  • 文章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第四次修订经过(上)

    来源期刊:《甘肅文獻》 第25期  作者:李世勳 出版时间:1986-02-01
    关键字: 国共内战 临时条款 第四次修订 修订过程

    选拔才俊之士充实中央民意机构,加强监督政府功能,爰拟具动员时期临时条款修订案(提案第二〇九号)。2、杨代表扬等四十四人提:为加强行宪效率,厚培国力,以适应动员戡乱需要,特拟具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修订案草案,提供大会讨论是否有当?敬请公决案(提案第二九二号)。3、张代表一梦等一二一人提:修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以充实中央民意机构,扩大宪政基础案(提案第二九三号)。4、苏代表友仁等一九三人提:充实中央民意机(提案第二九五号)。5、杨代表扬等二十四人提:为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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