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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淸康、雍年间,荆州将军府衙内养有一鹿。鹿极珍贵,故于其颈间悬一小牌。牌上大书:「有杀此鹿者,须当偿命!」该鹿不畏人,常在城内行走,民众见之,无不趋避。可是不幸,城中某商人,养有一犬,性极凶猛。一日鹿犬相遇,二兽相斗,犬竟将鹿咬死。商人见闯此大祸,深恐捉去偿命,于是全家大哭。时当正是府考之际,各县童生均齐集荆州府应试。有一来自监利县的童生,姓平叫子奇,虽仅十三四岁,听此传闻颇感不平。他去见商人,问明原委后说:「老板,你请我吃两个鸡蛋,也许我可替你解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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