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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本社于七十七年十月张明老去逝后,乃于七十八年元月十九日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通过修订章程改组董事会案。旋即开始收集各新任董事同意书及户籍誊本印章,向台北市政府申请董事变更登记,由市政府验印后再分别转向台北地方法院及行政院新闻局提出申请,随即于五月三十一日获行政院新闻局颁发:局版台志字〇八〇八号出版事业登记证六月六日获市政府78府新一字第三三四九一九号函准予变更发行人为韦德懋先生。七月十七日获台北地方法院颁发(78)法字第四六号裁定本社组织章程变更登记
時間: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時卅分地點:台北市華欣文化大樓二樓主席:張董事長 紀錄:高安澤出席:張金鑑 趙寓心 賢代 李士賢 韋德懋列席:侯傳勛 高安澤一、主席致詞:(略)二、報告事項:李總經理士賢報告:㈠本社聯絡地址,自七十七年一月一日起,自台北市博愛路一五〇號五樓,遷移至台北市光復北路一三三號二樓,電話爲七六五八六六四號,嗣後本社來信件,請逕寄新址。㈡本社編輯部新址,遷移至台北市金門街四十四巷一之一號,電話爲三二一七一八八號,嗣後惠賜稿件,請逕寄該...
董事寓心,以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欲继续担任,赵董事遗缺,拟敦请王广亚先生继任,是否有当,提请 公决。决议:聘请赵寓心先生为本社永久名誉董事。李董事裕宽函称「去年出国讲学有误公事,今年仍有国外之行,深恐有误董事会公务,拟请准予辞职」遗缺拟请刘林华先生继任,是否有当提请 公决。决议:通过。王董事更生,因敎书公务繁忙,年来未能参与董事会议,同意书迄未寄还,经电洽,今后工作过忙,请辞董事,遗缺拟敦请 马爱珍女士继任,是否有当提请 公决。决议:通过。二、董事十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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