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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凡本会会员有左列之权利与义务:一、权利:㈠出席本会会员大会及其他同鄕聚会,发言言和表决。㈡选擧本会理监事。㈢被选擧为本会理监事。㈣享受本会所办福利事业之福利。二、义务:㈠缴纳规定之会费。㈡出席本会召集之会议。㈢介绍同鄕入会。㈣遵守本会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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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年元月三日(65)豫蔚字第〇〇一号受文者:全体会员主旨:会员常年会费自六十五年起调整为每人每年缴纳新台币壹百元整。说明:一、依据第四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及第四届第十五次理事会议决议案调整会员常年会费。二、本会会员常年会费经第四届第二次会员大会郭崚峰同鄕等提议:「请调整为每年壹百元整。」经通过决议:「交由理事会执行。」本案经第四届第七四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议硏讨决议:「常年会费自六十四年起暂行调整为每人每年缴纳新台弊伍拾元。」兹因物价指数日日见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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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员入会:会员入会登记,为本会经常性工作,本(六十四)年上半年入会会员计元月份三十七人,二月份七十人,三月份五十人,四月份二十三人,五月份二十二人,一至五月共计入会一百九十六人(六月份尙未列入统计)。二、会员除籍:自元月份迄至五月,会员去世者有九人,计为孟津县刘修林、许昌县刘河生、邓县刘信成、邓县李天恩、南阳县虎金山、宜阳县王善敬、济源县万家璧、开封县李显明、襄县田培林,均已办理除籍登记,其生前资料编号归档,以备将来査考。三、财务收支:本会经常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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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訊錄銜接本刋第二期連載,名册中部份縣籍不詳,或通信地址已有變更與本會失去連絡者,希同鄕中如有知其地址者,隨時通知本會,並轉知該同鄕本人,務使記載詳實,以備查考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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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訊錄銜接本刋第三期連載,名册中部份縣籍不詳,或通信地址已有變更與本會失去連絡者,希同鄕中如有知其地址者,隨時通知本會,並轉知該同鄕本人,務使記載詳實,以備查考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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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訊錄銜接本刋第四期連載,名册中部份縣籍不詳,或通信地址已有變更與本會失去連絡者,希同鄕中如有知其地址者,隨時通知本會,並轉知該同鄕本人,務使記載詳實,以備查考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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迳往参加公祭,特此公告诸同鄕。三、本年会员大会征求提案本会第四届第三次会员大会,预定于六月份召开,现因场地尙未订妥,故尙不能发出开会通知,为期大会顺利作业计,特于本刋先行公告,会员如有提案者,请依:案由、提案人、连署人、说明、办法之顺序写妥于四月底前寄交同鄕会,俾整理、审查、付印,提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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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訊錄銜接本刊第六期連載,名册中部份縣籍不詳,或通信址已有變更與本會失去連絡者,希望同鄕中如有知其地址者,隨時通知本會,並轉知該同鄕本人,務使記載詳實,以備查考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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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訊錄銜接本刊第七期連載,名册中部份縣籍不詳,或通信地址已有變更與本會失去連絡者,希同鄕中如有知其地址者,隨時通知本會,並轉知該同鄕本人,務使記載詳實,以備査考爲要。—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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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苗栗县河南同乡会经于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召开会员大会,并改选第五届理监事,顺利完成,并已就职,兹志当选乡长如下:荣誉理事长平凤梧,理事长罗先玉,常务理事李寿巍,常务理事兼总干事罗东汉,常务理事孙鹤龄,常务理事兼副总干事孙建章,理事:张广亚、谢绍愈、刘克礼、邓文学、陈宝坤、刘克明、马振杉、宋世伟、王松菁、胡昌言。候补理事:曹国修、陈元涛、沈玉田、许泽普、焦明谦。常务监事武书钧,监事:王骏岑、马绍良、康天元、崔瑞华,候补监事崔文江。陈容坚强。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