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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何种权利?答:大陆于一九九〇年九月七日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著作权法》,该法并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依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二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所以大陆也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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