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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采纳「政治建设协会」的意见,变更组织除原有国大代表及省议员等民议代表外,增加商会、工会、学生,民众代表及「政治建设协会」参加,而将官方代表摒除会外,陈仪为何同意。2.该「处委会」的组织有所改变,下设(甲)处理局:掌理总务、治安、调查交通、粮食、财务。(乙)政务局:以改革台湾政治为目的,暂以计划与交涉为事务范围。(丙)在台湾各地设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分会」。处委会改变后,利用职权,勒捐经费,封购粮食。阻止国军北上台北。组成台北市临时治安委员会负责维持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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