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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浅谈湖北饷所及官钱局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143期  作者:黄潤生  出版时间:2002-04-10
    关键字: 饷钱所 官钱局 财政制度 黄鹤楼重建

    本刊第一二九期,有黄纲及李蒙军二先生所撰湖北官钱局兴衰史,文中对该局史事不仅蒐证翔实,且列举其经营之优点及尔后之弊端,是少见的谠论。笔者家父因曾任职该局十余年,并遗有简略史料,不幸毁于时局之变,幸大陆开放后得晤及长兄菊生,提供家父之简略事蹟,特撰此芜文,提供硏究本省史事之学者参考。第六次重建黄鹤楼黄鹤楼系本省名古蹟,惜毁于火灾,中共后在原址南建一新楼,系七次重建。该楼第二层陈列室有历代所建模型,其清同治年第六次重建之楼,国人谅可见过,民国六十四

  • 文章河南省銀行史話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1卷 第5期  作者:李安 出版时间:1969-07-01
    关键字: 河南省银行 历史发展 豫泉官钱局 抗战

    挂漏之处,尙希惠赐指正补充。二、豫泉官钱局的设立河南省银行的前身是「豫泉官钱局」,成立于逊淸光緖二十二年(西元一八九六年)。初因咸丰二年(一八五二年)太平天国之战,军需用费浩大紧急,当时工部、户部为适应军事需要,奏准以缴库「卯」充作资金,发行银票。在北京设立官银号,京外各省设官钱局,河南省的「豫泉官钱局」即基此产生。成立时资金额为银十一万两,发行有:银两票;制票;银元票三种。宣统三年(一九一一年)亦即辛亥革命之年发行额为:银两票一百七十万两;银元票

  • 文章简·介·湖·南·官··

    来源期刊:《湖南文獻》第13卷 第1期  作者:俊亨 出版时间:1985-01-15
    关键字: 地方钱庄业 湖南 官钱局 钱票发行 纸币

    全由各地业居中交易。湘省币制甚为繁杂,东南各省之货币,皆流通于此地。湘省于淸咸道年间,长沙即有庄数十家,湘潭、衡阳、常德、益阳铸地,亦多铸庄,调节商事,供应货币,以舒民生。至淸末年,湘省庄,颇为兴盛,其营业中,发行市票,或收丝银,或收铜,大发利市,获利而成巨贾者颇多。光緖二十八年,洋务提款事发生之后,倒闭者前后相接,一时受到打击,颇为伤痛,但不久又恢复往日之繁荣实况,业者乃有其实干精神与丰富之资本在,故光緖末年有阜南收钱局,及湖南官钱局之相继

  • 文章湖北官钱局兴衰史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129期  作者:夏綱 李蒙軍 出版时间:1998-10-10
    关键字: 湖北官钱局 兴衰沿革 业务经营 经济促进作用

    湖北官钱局,由湖广总督张之洞于光緖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秋季开始试办,一八九七年一月十二日正式设立。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宣吿歇业淸理。先后经历了卅一度春秋。它是我国历史最长、经营规模大、办的较好的省级官钱局,也是湖北省办得最早的省级地方金融机构。一、湖北官钱局的兴衰沿革湖北官钱局从设立到衰亡,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八九六—一九〇一年),即湖北官钱局创办阶段。一八九六年四月,张之洞督鄂期间,主张创办湖北官钱局,活跃金融。他在一八九七年一月

  • 文章新疆省銀行之演進

    来源期刊:《西北雜誌》 第20期  作者:郭榮生  出版时间:1989-12-01
    关键字: 迪化官钱局 新疆省银行 新疆商业银行 财政收支表 银行演进

    一、新疆省省地方银行之沿革自逊淸乾隆朝平定准葛尔部后,于乾隆四十年经将军伊勒图设立宝伊钱局,在伊犂置炉两座,鼓铸文,年出一千余串。乾隆五十七年将军保寗奏准加铸。两期所铸统称红,专以搭放军饷,流通市面之用。同治光緖两朝,回乱又起,左文襄平定回乱后,于光緖八年,新疆改设为行省,所有该省军费,由各省分认,拨交甘肃藩库转解,谓之协饷,年计二百四十万两,皆为现银。至该省省地方银行,以廸化官钱局为最早,继有伊犂官钱局,新疆省银行及新疆商业银行等机构,兹分述其原委

  • 文章四川省地方銀行之演進

    来源期刊:《四川文獻》 第64期  作者:郭榮生  出版时间:1967-12-01
    关键字: 地方银行演进 四川银行 华川银行 四川官钱局 濬川源银行 总会计制度

    四川省省地方银行,其在满清末季,较早者有四川官钱局之组织。濬川源银行,成立于光緖末年。民元鼎革后,重庆成都分别成立华川银行,四川银行。元年底濬川源银行复业,华川,四川两行皆被并入。民国十二年间,成都有四川官银号,重庆有四川银行,重庆官银号之先后设立,但旋设旋停,为时至暂。民国二十三年,四川善后督办刘湘,在重庆设立四川地方银行,二十四年改组为四川省银行,获得中央政府之大力整理与支持,川省金融始渐入正轨。兹将历年来四川省省地方银行之演进情形,分述如次:㈠四川

  • 文章清末川省肉厘

    来源期刊:《四川文獻》 第64期  作者:周詢  出版时间:1967-12-01
    关键字: 清朝末年 川省肉厘 三费 摊解赔款 甲午中日和议 国税厘

    川省之食猪,较南北各地为盛。故光緖初年,丁文诚公整顿各邑三费时,即奏请抽收肉厘,以资常费,是为肉厘二字之始。惟其时各邑三费收支,例由地方官遴委绅衿管理,每届年终,邀集邑中士绅淸算后,报经本地方官核销,即为最终之结束。因是全省每年究共收肉厘若干,无从统计。至光緖甲午中日和议吿成,川省每年摊解赔款银六十余万两,除饬各邑共增解契税银十万两外,每猪一只,加收肉厘二百文,是又为肉厘跻入国税之始。彼时每银一两,易一千一二百文,每年各邑易银申解藩库,共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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