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㈠求知的态度知识是人对于事实的理解。事实有可以被我们看到或摸触到的,如日、月、木、石、老、病等,是具体的事物;有不能被我们看到或摸触到的,如事物演变的过程或数学上的推理等,是抽象的法则。无论是具体的事物或抽象的法则,一旦被人知道了,就在脑海里留着一个印象,这个印象和事实互相副合;有些人说,知识是人脑与事实的「契合作用」而形成的。人类之所以追求知识,主要的动机是出于生存的需要。石块坚硬重实,可以用来打击;重物会落下,就设陷阱以捕兽;寒来暑往,就作秋收冬藏
几年前我第一次读他的书「文化苦旅」,他以感性的笔调,写知性的题材,有深入的见解,很令人佩服。后来读他的「山居笔记」,也是値得一读的好书。读好书眞是一件乐事。像我这样的老朽,本来也不必用功了,但我一生最大的嗜好是读书,我认为读书最乐,找到一本好书,一卷在手,常常废寝忘食。读完之后,必有收获,就有一种满足的喜悦。而求知欲永远不会满足,阅读的兴趣也永远不会消减。所以许多人在退休之后会感到无聊,而我在退休之后,正是用功的开始。我要多读生平未读之书,使老来生活每一天都
知識乃萬事之本源也,生活卽是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由此可知二者關係之密切,缺一不可。每個人自幼小時,就開始接受了政府實施的一貫國民敎育,使我們充實了各種的知識,確立了正確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這一切的一切,也都不外乎是希望大家知識水準的提高,而使得我中華民國不論在任何一方面皆能一躍而登富強之域。當然,在知識的追求必定要精誠無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須運用所求得的知識頭腦,加以判斷、安排和運用,才能使一件事情由繁雜而簡捷;遇困難而衝破,所以當...
确切的定义,此即:唯人格修养可以当学之正义。凡此之类,在论语中约占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2.义指学为礼:此指礼仪或行为规范的学习,这其实仍是德性修养的一环,只是偏于外铄而已。如云:「不学礼,无以立。」(季氏13)之类。3.义指典籍之学习:如学诗、学易之类。这于德性修养的关系虽又远了一层,但仍是间接相干的,如说「不学诗,无以言。」(季氏13)「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述而17)可见学诗学易都不是独立的知识活动,而是为人格修养而学的。这一义与学为礼合并,也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251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