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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学金的来源:本会奖学金自韦公永成担任理事长,即登高一呼,并由各先贤纷纷向应捐献而奠立基金。韦永成先生 捐献天母房屋一层及积存房屋租金及孳息至今共计新台币二百二十万元。雷雨均先生 捐献新台币五十万一千元黄廷英先生 捐献新台币五十万四千元黄国华先生 捐献新台币二十六万五千元罗美南先生 捐献新台币二十四万三千元廖士漠先生 捐献新台币二十四万三千元成三思先生 捐献新台币二十四万元徐启明将军 捐献新台币十九万九千元八十四年后新增奖学金损献人名单:英彦将军
一、本会为奖励在台连城籍大专院校学生,敦品励学,力求上进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本会奖学金,除以连城会馆房租收入全部拨充外,并向热心公益同鄕劝募,其劝募办法另定之。三、具有左列各项条件者,得向本会申请奖学金:1.在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业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者。2.操行成绩列甲等者。3.体育成绩列乙等以上者。四、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数目,视实际申请人多寡,及房租收入募捐情形而定。五、凡享有公费待遇或已领其他机关团体与私人奖学金者,不得
一、本会为妥善保管及运用奖学基金特定本办法。二、本会奖学金之来源如左:1.张世贤先生遗产管理小组就张故同鄕存款拨赠本会之奖学金基金。2.白委员建民、朱委员贯三、魏委员兰、郭委员学礼遗属拨赠本会之奖学基金。3.何宗周、张玉堂、张得寿、张友才、朱德明五故同鄕遗赠本会之奖学基金。4.其他社会热心人士之捐助款。三、本会奖学基金之用途如左:1.在台甘籍品学兼优而家境清寒子弟,拟出国进修博士获硕士学位时,酌予资助其学费或补助飞机票费用。2.奖励在台甘籍青年,认同鄕土
总干事 刘祥斋光阴荏苒,匆匆一年,本会在理事长指导及全体理监事协助之下,一年以来,对会务之推展,尙称顺利,兹仅将工作重点报告于后:一、八十六年度「爱我丰县」奖学金,丰县台属联谊会函送本会申请学生纵智育等三十人,经本会于十月二十四日,假丰年国小(颜校长世光同乡为召集人)召开审查会决议:每生核发奖学金人民币一千元,另赠发联谊会作业费一千元,合计三万一千元,折合新台币十二万六千二百九十一元(名单如附件㈠)。二、本会会员大会(团拜)、理监事会、青年会,均按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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