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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经济部商业司汪司长提出「授权会计师加强管理公司」方案之后,赋闲的同道们一片欢欣,跃跃欲试。其心态有如久旱之望云霓,于是迫不及待,纷纷提出建议书,意见书,如雪片飞来,要求公会从速拟出具体方案,以资配合,促其早日实施者有之,希望公会组设专务委员会,广征意见,硏订办法者有之,催生之声,从四面八方鼓噪而来。仿如挖到金矿一般。鄙意实不敢苟同。并非存心泼冷水。但依管见以为隐忧之处殊多,列陈于后就敎高明。首先请就观念问题来谈,往往许多外国良法,一经移植到国内
民国五十七年九月一、律师(根据台北市律师公会五十七年会员名册摘载)二、会计师(以台北市会计师公会入会先后为序)
壹、前言大半辈子误人子弟,也滥竽会计师工作近四十年。「学然后知不足,敎然后知困」。常爱舞文弄墨,但不学无术。穿过二尺半,但不会放鎗。有高尔夫球证,但不会打小白球。作过证券公司负责人,但从未曾买股票。参加过各种社团活动,但从未成龙成凤成气候。当过好多企业董事长,赔钱多赚钱少。生活逐渐稍有改善,全靠三荣公司历年所得,也仰仗拙荆理财有方所致。生平喜欢旅游,跑遍中国大陆锦绣河山,世界五大洲蜻蜓点水,也都去过了。「相貌不堪为政客,头衔焉敢羨名流」。一生庸庸碌碌
吾国之有会计师始自民国七年,至今六十七年,其主管官署,在大陆时为实业部,来台改为经济部,近年再归财政部。当初世人不识「会计师为何方神圣」,有人向 先总统蒋公解释,为「经济律师」,公欣悟之。立法诸公尤恐这些高人下凡伊始,难免无以为生,乃大开利路,在会计师法(旧十四条,新十五条)以及经济部所掌公司法、专利代理人条例、财政部金融司之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所得税法等按照日本之分类法,英美稍有不同。除了会计师外(日语计理师)更身兼律师、工商登记代理人(日语之辩护师
科长、会计处长;惟须先取得会计证,才能从事会计工作。2技术职称:会计、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㈡会计师资格之取得:⒈一般会计师:大学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得申请评核为助理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工作满三年,得检具工作报吿,及工作成绩,申请参加「会计师」评定。会计师绩优者可升任高级会计师和总会计师。⒉注册会计师:⑴考试:须具有大专会计科系之学历资格,以及从事三年以上会计、审计工作之中国公民始可。⑵核定:申请核定者,必备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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