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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四年九月,日本正式投降,国民政府决定于三十五年五月五日,由陪都重庆胜利还都南京。九月三日,国府为抗战胜利,明令褒卹全国阵亡将士与死难同胞;对历年苦战之全体官兵,一体优予褒奖,厚为慰劳;为奖卹有功军民,停止征兵免赋一年;各种战时法令,亦予分别检讨废止。褒卹阵亡将士与死难同胞令云:「自芦沟桥事变发生以来,我以自卫之决心,为全面之抗战,奋斗迄今,瞬已八载。深维前方将士,为国先驱,取义成仁,见危授命者,前后相望。而地方民众,敌忾同仇,或保卫鄕土,猝遭不测
作者附识:本文为拙著:「四川与对日抗战」之第二章,本章共分七节:㈠对日抗战展开国民政府移驻重庆;㈡蒋委员长入川统筹全局;㈢沿海沿江民营厂矿之迁川;㈣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期成会之组织;㈤国府明令定重庆为陪都;㈥日机狂炸下之重庆精神;㈦国民政府胜利还都南京。以上第一第二两节,已载本刋上期(第八十七期),本期续载第三、第四两节。又李璜先生「川康建设期成会的工作」一文,原载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一、二日成都中央日报,玆幷转载于本文之后,藉供参考,尙希读者惠赐注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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