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我國地方行政,自滿淸異族統治,向未重視基層,民國成立之初,仍沿襲淸制,縣以下雖有「區」「鄕」「保」之區劃,區設有「區董」,鄕設有「鄕約」,保設有「保董」,僅虛有其名,而不負實際行政責任,遇有官差或地方人民糾紛,則利用其虛有名義出而調解之或爲官府片面之見證,我省如此,他省亦必皆然,如是者在太平盛世,當無可厚非,迨民國十九年**創亂,全國騷然,我政府基於剿匪工作之需要,乃實行保甲制度,着手淸查戶口,編組保甲,縣以下設區,區設區署,置區長一人,其他辦事員丁若干人...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