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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辛亥光复后,原设之江苏咨议局,即经决议改为江苏临时议会,并设定江苏临时议会章程十七条公布施行,兹录章程全文,以供参考。第一章 总纲第一条:江苏临时议会,为本省临时立法机关,设于江苏都督所驻之地。第二条:临时议会,以本省咨议局议员组织之,即以议会开会之日,为咨议局消灭之日。第三条:临时议会,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一人,由议员用单记投票法,分次互选,以得票过半数者为当选。第四条:议长维持议会之秩序,整理议事,对于议会以外,为议会之代表。议长有事故时,副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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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之职权如左:㈠执行本会章程规定之业务。㈡执行会员大会之决议。第十一条:本会监事会之职权如左:㈠稽核本会财务之收支。㈡监察本会会务之推行。第十二条:本会理、监事之任期均为二年,连选得连任。第十三条:本会设总干事一人,副总干事一人,秉承理事长意旨负责会务之推行。第十四条:本会得分组办事,各组设组长一人及干事若干人。第十五条:本会正、副总干事及组长,均由理事长提请理事会聘任之。第十六条:本会得聘请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名誉理事或顾问或评议员若干人由理事会就海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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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致佛苏、黄与之一书云:前书言国民常识学会事、今将章程寄上,此事殆全属慈善性质,窃谓欲救国活,无急于此,一年以来与荷老念兹在兹,苦力不克擧。今已筹得三千金为开办费(原注:璧泉之力也)可底于成矣。惟当广募会员担任颁布所印小册。故同人意欲先觅多人为发起人,二公勿论,此外如伯兰、搏沙以及凡公等所知之各同志、皆望为之广觅、限得信半个月内将姓名开寄,俾得印布,将以正月杪即出书也。(见丁文江编「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三二六页)。可知梁氏筹办常识学会的主旨是「欲救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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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中華民國海内外全體人民,爲貫徹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特組織「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以下簡稱本大同盟)。第二條 本大同盟之宗旨,在於支持中華民國政府早日完成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第三條 本大同盟之目標爲:一、求國家的自由平等,反對侵略擴張;二、求政治的自由平等,反對極權專政;三、求經濟的自由平等,反對集體控制。第四條 本大同盟設於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海外地區,設立地區性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冠以地區名稱。其因當他環境之需要,得另行規定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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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緖二十九年,张之洞等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立学总义章第五节规定:『外国高等师范学堂于公共科、分类科、加习科外,可设专修科和选科。选科为愿充中等学堂敎员,欲选习分类科中之一科目,或数科目者……应俟将来酌量情形,再为推设。』光緖三十二年六月,学部以中等学堂师资缺乏,订定优级师范选科简章,略谓,一、优级师范选科之设,以养成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敎员为宗旨。二、每省设立学堂一所,其学生名额,至少须满两百人。三、学生入学之资格,以曾由师范简易科毕业,或在中学堂有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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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四、为不动产之处分或设定负担。五、董事会章程之修订。六、学校停办、解散或申请破产之决定。前项重要事项之讨论、应于会议前十日,将议程通知各董事,并报吿主管敎育行政机关备查。第十四条 本会会议所讨事项,如涉及董事或董事长本身利害关系时,该董事或董事长、应予回避,不得参与该案之表决。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项,应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之。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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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係桃江人,湘鄕女婿,湘潭大學退休教授。其妻劉淑英女士曾任東山學校教師,故彼等對湘鄕有關事宜特別關注,特投寄此文以饗海内外鄕賢。—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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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嘗聞諺語「百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又語云「書中自有黃金屋,千鍾粟,美女顏如玉」,此類話,姑勿論其背景如何?但鼓勵讀書,追求智識的意義是可肯定的,子云「三日不讀書,臉目可憎」,可見讀書是何等重要,至於讀了書,增進智識,充實技能,其爲善爲惡,造福人群,或塗炭生靈,則視讀書領悟差異與一念之間,當非讀書之過,況今智識爆炸時代乎?我國自古以來重視敎育,自殷周始,便有庠序之敎,孟子曰「謹庠序之敎,申之以孝悌之義」,又曰「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敎,性乃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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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狱,輙复于先所定者无可比附,时以意决之。后设执法科,以刘成为执法科科长,刘玮佐之,掌军法,依大淸新刑律分则草案决事,然实不适为军律,不过自眎其无意于重轻,免贻人口舌耳,诚亦所不得已也。至民国元年二月廿日,江苏都督颁江苏军政府陆海军暂行军律审判章程抵锡,始克有所遵循焉。初华承德之长军政部也,尝使王耀梓,蒋飞,赵衍赴苏州都督府请械。乘小汽船,谋得请径携载囘无锡给兵士,道枫桥,枫桥在苏州西,都督已遣军驻防,日曛,猝睹耀梓等所乘汽船,鼓轮驶绝速,似欲冲桥下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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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以上、年逾花甲,有特殊困难之中小学教师;㈤基金会之行政费用。第六条 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金融政策,严格基金会的财务管理。㈠建立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有独立的会计制度、监督制度。㈡根据本会宗旨、按照章程规定使用基金之孳息,不得挪作他用;㈢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筹备小组推选确定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理事任期三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产生理事长一名。本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由理事长聘请一位理事兼任总干事,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