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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菲律宾乡亲陈明月乡长于本(96)年元旦寄来新年贺卡给童故理事长祖文与吴故总干事详平拜年,并请继续寄《同安会讯》给她。即由陈理事长回寄贺年卡给她,并告诉她吴总干事详平已于二〇〇五年辞世,童理事长祖文也于去(二〇〇六)年辞世。对她喜欢阅读《同安会讯》,表示对同安同乡会的关心与爱护,告诉她会按期寄会讯给她,并邀请她加入本会为名誉会员。据明月乡长于三月间覆信,说明她是本会陈故名誉理事长烈甫的义女,常随义父来台,结识本会诸位理监事,对本会「团结协作、朝气蓬勃
陈有熙鄕长常说:「人生如戏,其过程中常有许多巧合因缘。」他还拿出一帧照片为证。这张照片系北市长汀同鄕会在去年春节团拜时所摄。我鄕两位张治平鄕长都莅临参加,他俩同鄕、同名、同姓、同月生、同样也已经退休,同样都是……如今,同时出现在同一场合。所以,陈有熙鄕长一见面赶忙拉住他俩合影,留个难得的历史镜头。照片中(见第75页图)在陈鄕长左边的是业余摄影家,字海涛,作品清新动人,鄕土自然,会讯常时选刊其大作,而本会各种活动照片亦多出其手,系一热心会务的鄕长。在陈鄕长
寄赠月刊之会员可依其经济情况吁请捐助月刊经费。2.办法第六项第二条第一款广吿收入修正为拟另征有兜揽广吿能力之同鄕,帮忙征求业务广吿,不支薪津,四六分帐,即征得之广吿费,以百分之四十作为经手人佣金,百分之六十由月刊入帐,惟由同鄕会理监事直接交付刊登之广吿免予支付佣金。3.其余各项如办法通过。二、对补助浙江月刊经费事,本会总干事汪英羣于三月一日向胡理事长兼月刊发行人签呈:「査浙江月刊经已独立经营,承月刊按期赠送会员阅读,本会应每期负担补助若干经费,惟六十年度本会
元。截至六月底止结存七一、五四一元整。二、加强东南部鄕亲联谊访问案,经于六月十四日及同月廿一日分别访问竣事。1 东部访问:于十四日下午一时卅分由理事长与本人搭乘自强号火车前往,下午五时到达花莲,下榻天仁旅社,当日晚间,由本会招待陈图勋、陈鹤鑫等七人便餐,并转达同鄕会慰问之意。翌(十五)日在统帅饭店餐厅,由陈图勋等鄕亲招待飮茶,并摄影留念。大家欢聚一堂,晤谈至为融洽!商定今后鄕亲应加强联系。对于创建莲塔之事,至关重要,东部鄕亲,自应竭尽棉薄,共促其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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