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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擧行,在保和殿考试,考取的,钦定甲第,计一甲三名,世称三鼎甲,即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即第四名)为传胪,以其名曾入胪唱也。(殿试后例有宣诏唱名,谓之胪唱,三鼎甲二唱名,因为二、三甲人数多,只唱出第一之名,即谓某某等若干名,故传胪只是二、三甲的代表而已)。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淸代殿试,至为庄严,一切点名监场收卷,都派大臣亲贵为之,收卷之后,由皇帝特派几位大臣(通常是八人)负责阅卷,而殿试谕旨里末一句有「朕将
兴国 李盛菉溯自汉唐至明清专制政体时代,凡选贤与能举为国用,莫不以立庠序(学校)定科举,莫不以四书五经(今言十三经)为开科策试而取士(人才)。且不分贵族与平民务必参与考试出类拔萃金榜题名者,始得进身仕途、任职朝政乃至高官显爵封侯拜相。故先堂高祖清同治年间「明经进士」祚峻公,有鉴及此,则于兴邑余之故鄕长冈鄕车溪李屋创立经馆(族学),意旨在为李氏家族培育文学峥嵘、应试高中而为国效命、中流砥柱之杰出人才。清代明经进士无显赫官爵高位,据那时科举制,凡县学取为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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