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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讨使,讨贼军总司令韩恢,为江苏督军齐燮元所属捕杀一案,死事壮烈,特由中央军需处处长蒋尊簋列举事迹,具文呈请大元帅孙,追赠陆军上将,并照阵亡例给卹,以昭忠烈,而励来兹。孙大元帅据呈后,当将原呈发交大本营军政部部长程潜核议,嗣军政部以韩烈士生立功勋,死极惨烈,核与陆军战时卹赏章程阵亡例之规定相符,拟请照准具复,同案尙有江苏陆军第六师师长兼参谋长伏龙亦系为国牺牲,当奉孙大元帅核准,于民国十三年四月十一日明令施行。原令曰:故江苏招讨使,讨贼军总司令韩恢
民国纪元前一年,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农历辛亥年八月十九日,国父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党在武昌起义,推翻满清,建立中华民国,世称辛亥革命武昌起义。伏龙是阜宁籍的革命先烈,却鲜为人知,未免遗憾,兹将中华书局出版之辞海,所载伏龙简历录之如后:伏龙,江苏阜宁人,字云程,入同盟会,投身清军,充第九鎭三十三标上士,在军中鼓吹革命,曾参加辛亥联军取南京及民二年讨袁之役。民五年奉命策动江阴军队独立,事泄被捕,就义南通。民十三年孙大元帅明令优恤,追赠陆军中将。(民前二十八
伏龙名维锦,字云程,江苏阜宁益林鎭伏庄人。清光绪十年(一八八四)生于仅有数亩薄地的贫农家庭。父母早亡,伏龙和两个妹妹均由叔父抚养长大。伏龙少极聪颖,虽只读过几年私塾,由于博览群书,好学不倦,却能写得一手好文章。年方十八,即设馆课童。除了教四书,还讲新学,深受学生欢迎。伏龙少年时代,正値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清政府腐败无能,中华民族危机严重,人民反抗斗争风起云涌,武装起义此起彼落。推翻满清政府,实现民主共和,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在这新思潮的影响下,匡世
(注:▲軍中符號)(注:▶230師第六團第一連在台袍澤給老川哥盧雷(中)祝壽)(注:◀三個戴窩窩帽的青年兵,左起:王方祿、彭仁祥、李宇光。)(注:◀鄂皖地區藍軍部份兵力佈署圖)(注:◀莎士比亞說:「人的一生會像『帽子』的式樣,時時刻刻會起變化的。」)有詩讚曰:廣濟被圍激戰濃啣枚赴援疾如風捨身突入敵陣裡第一連人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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