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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当人望,有相当财富,有相当号召力;为崇其地位,设有官署。甲必丹人选择定后,由西督呈报西王任命。此项程序有二目的,一为防西督任用私人,人选不当;二为提高甲必丹之地位。甲必丹任期长短不一,有短促仅数年者,亦有长达二十年者,如最后一位甲必丹陈谦善。甲必丹前后究有几人,已无可考,其较有成就为后人所怀念者,除陈谦善外,尙有林旺、杨尊亲等数人。林旺福建龙溪人,购地转赠义山;为维持义山业务,乃有菲律宾中华总会善举公所之设立(通俗名称为「华侨善举公所」)。西历一八七八
菲律宾与闽台海域毗连,旅居华侨颇众,初受西班牙之统治,继由美国取代。陈谦善以侨领身份,先后出任甲必丹及总领事,克尽护侨任务,功在国家民族,名垂史册。陈谦善,名最,以字行;别字聚良,号乐峯,同安县嘉禾里仙岳社人。生于淸道光二十四年(公元一八四四年)甲辰四月廿四日。自少家庭贫苦,无力就学,立志出洋谋生,以求发展。甫成年,即随鄕人,到达香港,转赴菲律宾,在岷里拉埠,为人佣工,以勤谨正直,受雇主之信任。时在西班牙统治之下,工作余暇,即补习西文,爰能与西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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