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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為幼時,因見其母與諸姊妹纒足,折骨傷筋之苦,終日飮泣呼痛,日後長大,乃立志倡導女子天足,創立不纒足會,使女子免纒足之苦。中國女子纒足之風已有近千年之久,折骨傷筋,害人生理,謬俗流傳,固閉已甚,國人生女無不纒足,否則賤為妾婢,富貴家無娶之者。光緖九年(一八八三),康有為欲革除此惡俗,不顧舊習俗及族人之笑罵阻撓,堅不為長女同薇纒足,及康北遊,長親仍逼其女纒足,幸得張夫人深明大義,遵夫君議,力拒不為其女纒足,其後次女同璧及諸姪女亦皆效之,然猶感不能推廣,適...
早期闽南一带妇女盛行缚足(即缠足)。当时人的审美观认为脚越小越美,小脚被雅称为「金莲」。「三寸金莲」即脚板长仅三寸左右。唐诗人李商隐有诗曰:「昭阳第一倾城客,不踏金莲不肯来」。早期相亲时不但要看相貌,还要看脚的大小,大脚即遭到嫌。因此做父母的就强制为其女儿缚脚,否则会被人家笑话「失教视」,「歹家教」。缚脚要用特制的白布二条,每脚裹一条,每条七尺二寸,叫「脚白」,裹紧扎实,使之成为弓形。古时妇女都要自绣弓鞋,鞋面一般绣双凤朝牡丹,新娘鞋绣鸳鸯和鹿,象征
缠足,又称「裹足」,是封建时代坑害妇女的一种陋俗。缠足自幼年开始,用力将四个小脚趾向脚心挤压,使其向内弯进,脚骨形成弓状。通常以脚心凹处能塞进一只鸡蛋为标准。缠足时,用一条二寸宽四尺多长的布带紧扎脚掌,一圈又一圈狠狠地缠,布带扎紧后用针缝上。经过一段时间的捆扎,使双脚定形,其长度仅为正常脚的三分之一。由于重心移至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走起路来,缓慢、轻盈,人们即以此步姿为「美」,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试想,原本一双正常的脚板,却要强行挤压缠成一团,其
一、兩性之間男女兩性結合爲夫婦,產生了家庭,無論古今中外,都是如此。理想的情況,是男女兩性,各就性向發展,創造共同的幸福,人格平等,不分貴賤。不幸我國舊禮敎,把婦女擺在男性的從屬地位,中世紀後,西洋的宗敎也說:「女性是爲了成爲男性附屬品才創造出來」,在這種思想支配之下,女性的地位便低落了。嬰兒呱呱墜地,親友和鄰舍,都要問,「生的是男孩?是女孩?」若是男孩,則大家恭喜不止,若是女孩,則可能僅有外婆家來賀。母親作「月子」,也有不同的規矩,生男孩二十九天爲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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