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编者按:民国二十二年,山西全省民营事业——当时称为公营事业,筹办之初,太原绥靖主任阎伯川先生,曾就该一事业发展之基本精神,有多次之讲述,玆选录二则:一为「建设成功后继续存在之根基」;一为「对公营事业董监会章程起草委员会特嘱注意点十八条」,此两段话为山西全省民营事业发展之蓝图,有其历史之意义。与本刋第十期「山西全省民营事业槪述」一文有密切之关系,亦为硏究本省经济建设不可缺少之资料,上期限于篇幅,未能同时刋出,爰于本期刋出,藉资对照参考。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6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