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5期
出版日期:1975-04-10
出版周期:季刊
开 本:16开
荀子曰:「人生有欲,欲則求,求則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以節制之」。古之禮,卽今之法律。法律爲社會生活之規範,日常行爲之準繩。如有人侵犯他人自由,或妨害社會公益,則必由法院依據法定程序加以制裁,藉以保障人民權益,維護公序良俗,因此訴訟制度,乃應運而生。當訴訟進行時,兩造當事人,必各採攻擊或防禦之方法,以支持自我主張,攻擊他造之主張,並提出有利之證據,以供採證。...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145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