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11期
出版日期:1967-05-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4开
惟煞尾十桶,須停輾門外等他主人出來,有話說了,再抬去。此乃本主王大老爺的諭令,不可有違。那人說訖,仍進輾內,有一會內面傳領銀,同至庫門口,陸續發出銀十五幫,皆抬回公館。惟留尾幫十桶,再放在輾門外等候,隨後洪燧庫官出來,見了大哥曰,此處不是說話之所,他的寓所離此不遠,叫大哥帶銀齊到他寓所,漫漫來說。大哥帶銀同庫官行有里許路,進一胡衕裏,一座牆屋中間,正廳兩廓廂房,請大哥左廂房坐...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9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