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67期
出版日期:1968-03-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32开
自護國事竟至護法未起之先,爲時才數越月,而北京政府綱維頹弛,其梟鷙者惟視力所能逞,往往造作禍亂,不復知有國體,遑問國法。以故內閣總理段祺瑞參戰之案,竟挾武力強脅國會,其所謂督軍團者,皆祺瑞爪牙,而公民團又盡爲賄誘之流氓地痞,國會爲彼輩圍偪,喧雜無狀。祺瑞猶未已,更進而迫大總統黎元洪解散兩院。元洪不直祺瑞,罷免之,時民國六年五月二十二日也。又七日而難作,安徽省長倪嗣冲電詰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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