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放生一事,有谓是因人之慈悲、博爱,不忍动物鱼禽野兽等之被拘禁,失去自由,而将之等放回山林野外、湖海江河,让其过著本能的生活,延长生命之极限。但如以之用于人类社会(非泰山人猿等之个案),那将是违反伦理风俗,为人所不耻者。然真实生活中,人类亦有之,君且请看下列细述:许缅老太太系台中大甲人氏,育有一子,娶妻亦已生子,早年守寡,与子媳同住一起,为一颇为识趣的没有声音,又装着耳背,不敢奢求晨昏定省的母亲,十多年来,过著安分日子虔诚奉佛的宗教生活。约在民国八十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6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